国内制造化工设备的企业,制造换热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塔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内反应釜设备的企业液化石油气由生产厂或供应基地至接收站(指储存站、储配站、灌装站、气化站和混气站)可采用管道、铁路槽车、汽车槽车和槽船运输。在进行液化石油气接收站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时,运输方式的选择是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运输方式主要根据接收站的规模、运距、交通条件等因素,国内制造化工设备的企业,制造换热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塔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内反应釜设备的企业经过基建投资和常年运行管理费用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当条件接近时,宜优先采用管道输送。
管道输送:这种运输方式一次投资较大、管材用量多(金属耗量大),但运行安全、管理简单、运行费用低。适用于运输量大的液化石油气接收站,也适用于虽运输量不大,但靠近气源的接收站。
铁路槽车运输:这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能力较大、费用较低。国内制造化工设备的企业,制造换热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塔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内反应釜设备的企业当接收站距铁路线较近、具有较好接轨条件时,可选用。而当距铁路线较远、接轨投资较大、运距较远、编组次数多,加之铁路槽车检修频繁、费用高,则应慎重选用。
汽车槽车运输:这种运输方式运输量小,常年费用较高,但灵活性较大,便于调度,通常广泛用于各类中、小型液化石油气站。也可作为大中型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辅助运输工具。
在实际工程中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通常采用两种运输方式,国内制造化工设备的企业,制造换热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塔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内反应釜设备的企业即以一种运输方式为主,另一种运输方式为辅。中小型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和气化站、混气站采用汽车槽车运输为宜。
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按设计压力P(表压)分为:小于或等于1.6MPa、国内制造化工设备的企业,制造换热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塔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内反应釜设备的企业大于1.6~4.0MPa和大于4.0MPa三级,其根据有二:
符合目前我国各类管道压力级别划分;
符合目前我国液化石油气输送管道设计压力级别的现状。
原规定输送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的设计压力应按管道系统起点工作压力确定不妥。在设计时应按公式(8.2.3)计算管道系统起点工作压力后,国内制造化工设备的企业,制造换热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塔器设备的企业,制造内反应釜设备的企业再圆整成相应压力作为管道设计压力,故改为管道设计压力应高于管道系统起点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