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酸丙酯储罐设备厂家,乙酸丙酯储罐生产厂家,乙酸丙酯储罐制造厂家统计,LPG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大都较长,有些长达数昼夜。显然,按这样长的时间设计消防用水量在经济上是不能接受的。规范所规定的连续供给时间主要考虑在灭火组织过程中需要立即投入的冷却用水量,是综合火灾统计资料与国民经济水平以及消防力量等情况确定的。
LPG储罐泄漏后,不一定立即着火,需要喷射一定时间的水雾稀释、惰化、驱散蒸气云。石油天然气站场与石油化工企业不同,特别是小站,大都无放空火炬系统,并且天然气凝液储罐中的油品组分不能放空。本条采纳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于单罐容量400m³以上的储罐区,如有条件,尽可能回收利用冷却水。
8.5.8本条为水喷雾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设置的基本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也做了类似的规定,与之相比,乙酸丙酯储罐设备厂家,乙酸丙酯储罐生产厂家,乙酸丙酯储罐制造厂家本规定只是增加了对储罐支撑的冷却要求。
8.5.9本条主要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乙酸丙酯储罐设备厂家,乙酸丙酯储罐生产厂家,乙酸丙酯储罐制造厂家主要目的是保证系统各喷头的工作压力基本一致,发生火灾时便于及时开启系统控制阀,以及防止因管道锈蚀等堵塞喷头。级天然气净化厂生产装置区的高大塔架及其设备群宜设置固定水炮;三级天然气凝液装置区,有条件时可设固定泡沫炮保护;其设置位置距离保护对象不宜小于15m,水炮的水量不宜小于30L/s。
8.6.3液体储罐应设置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灭火蒸汽应从饱和蒸汽主管顶部引出,蒸汽压力宜为0.4~1.0MPa,灭火蒸汽用量按储罐容量和灭火蒸汽供给强度计算确定,供给强度为0.0015kg/m³·s,灭火蒸汽控制阀应设在围堰外。
8.6.4 油气站场建筑物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乙酸丙酯储罐设备厂家,乙酸丙酯储罐生产厂家,乙酸丙酯储罐制造厂家本规范第8.1.2条规定范围之外的站场宜设置消防给水设施。
2 建筑物室内消防给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8.6.5条的规定。
3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规定。
8.6.5石油天然气生产厂房、库房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物料性质、操作条件、火灾危险性、建筑物体积及外部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室外设有消防给水系统且建筑物体积不超过5000m³的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8.6.6天然气四级压气站和注气站的压缩机厂房内宜设置气体、乙酸丙酯储罐设备厂家,乙酸丙酯储罐生产厂家,乙酸丙酯储罐制造厂家干粉等灭火设施,其设置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站内宜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其水量按本规范第8.6.1条确定。
8.6.7 石油天然气生产装置采用计算机控制的集中控制室和仪表控制间,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手提式、推车式气体灭火器。
8.6.8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生产装置区及厂房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乙酸丙酯储罐设备厂家,乙酸丙酯储罐生产厂家,乙酸丙酯储罐制造厂家并宜在装置区和巡检通道及厂房出入口设置手动报警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