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本规范第3.2.2条规定外,在运行中可能超压的管道系统均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装置可采用安全阀、爆破片或二者组合使用。
不宜使用安全阀的场合可用片。片设计压力与正常工作压力的差值,应有一定的裕量。此差值根据片的材料和工作压力的脉动情况而定。安全阀应分别按排放气(汽)体或液体进行选用,并考虑背压的影响。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整定压力)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为正常工作压力的1.1倍,为1.05倍。但对于本规范第3.1.2条第3.1.2.2款所述管道,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取本规范第3.1.2条的条件和该管道设计压力的较大值。安全阀入口管道的压力损失宜小于开启压力的3%,安全阀出口管道压力损失不宜超过开启压力的10%。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不宜超过管道设计压力的1.1倍。
其泄放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的1.21倍。安全阀或的入口管道和出口管道上不宜设置切断阀。但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设置切断阀时,还应设置旁通阀及就地压力表。正常工作时安全阀或入口或出口的应在开启状态下锁住。旁通阀应在关闭状态下锁住。工程设计图中应按下列规定加标注符号:开启状态下锁住(未经批准不得关闭);L.C.或C.S.C=关闭状态下锁住(未经批准不得开双安全阀出入口设置三通式转换阀时,两个转换阀应有可靠的联锁机构。安全阀与转换阀之间的管道,应有排空措施。当设计选用泄压装置时,宜向制造厂提供详细数据,制造厂应保证产品性能符合数据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