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型原则
一、负载容量选型原则:
因电动机的启动冲击,与其配用的集中应急电源容量按以下容量选配。
1、电动机变频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可按电动机容量1.2倍选项配。
2、电动机软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2.5倍。
3、电动机Y-△启动时,应急电源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3倍。
4、电动机直接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5倍。
5、混合负载中,电机的容量若小于总负载容量的1/7。
二、选型容量计算方法:
1、EPS应急电源用于带应急灯具负载时:
(1)当负载为电子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子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1倍。
(2)当负载为电感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感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5倍。
(3)当负载为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钠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钠灯功率和×1.6倍。
2、当YJS系列用于带混合负载EPS应急电源时,EPS容量的计算方法:
(1)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同时启动时,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变频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软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2.5+星三角启动机功率之和×3+直接启动电动机之和×5倍
(2)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分别单台启动时9不是同时启动),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上述电动机中直接启动的Zui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7。
※星三角启动的Zui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4。
※软启动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3。
※变频启动单台电动功率不大于EPS的容量。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上述条件中的Zui大数调整EPS的容量,电动机启动时的顺序为直接启动在先,其次是星三角的启动,有软启动的再启动,是变频启动的再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