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6.5.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终延期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
6.5.3项目监理机构在批准工程临时延期、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工程终延期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6.5.4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 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1 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2 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3提出处理方案后,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4 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6.6.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6.6.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6.5.5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5.6发生工期延误时,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5.1项目监理机构在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后应收集相关资料,并及时处理。
6.5.3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工程延期事宜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工程的企业,国内做工业气体系统项目的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