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储气罐设备厂家,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厂家,非标储罐设备厂家,非标容器设备厂家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入储罐或其他容器,泵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宜接至泵的入口管道、塔或其他容器;
2.可燃气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至火炬系统或其他安全泄放设施;
3.泄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应经冷却后接至放空设施;
非标储气罐设备厂家,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厂家,非标储罐设备厂家,非标容器设备厂家泄放可能携带液滴的可燃气体应经分液罐后接至火炬系统。
5.5.5 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5.5.6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应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5.5.7 甲、乙、丙类的设备应有事故紧急排放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非标储气罐设备厂家,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厂家,非标储罐设备厂家,非标容器设备厂家应能将设备内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2.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5.5.8 常减压蒸馏装置的初馏塔顶、常压塔顶、减压塔顶的不凝气不应直接排入大气。
5.5.9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非标储气罐设备厂家,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厂家,非标储罐设备厂家,非标容器设备厂家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5.5.10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5.5.11受工艺条件或介质特性所限,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排放的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20m以外斜上45°的范围内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图5.5.11);
2.间歇排放的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10m以外斜上45°的范围内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图5.5.11);
3.安全阀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方,非标储气罐设备厂家,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厂家,非标储罐设备厂家,非标容器设备厂家排放管口应高出8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