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苄储罐设备厂家,氯化苄储罐生产厂家,氯化苄储罐制造厂家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 设置在墙面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300mm;
3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宜连续布置,间距可为1.5m~2.5m。
8.5.7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氯化苄储罐设备厂家,氯化苄储罐生产厂家,氯化苄储罐制造厂家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损坏;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防护等级IP65的规定;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出地面不宜大于1mm。
8.5.8 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
8.5.9Ⅲ类及以上民用机场航站楼、特大型和大型铁路旅客车站、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站、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车站、磁浮列车站等需要疏散指示标志的交通建筑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系统。
8.5.10 为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具有声响预警功能。
8.5.11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应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
氯化苄储罐设备厂家,氯化苄储罐生产厂家,氯化苄储罐制造厂家用于应急照明的灯具应选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并采取措施使光源不熄灭。
8.5.13 交通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有关
8.5.2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
第2款 本条规定了火灾情况下疏散照明地面照度值的小规定,规定中考虑到了交通建筑人流较大的特点。
第3款火灾时各消防系统应能坚持正常工作,氯化苄储罐设备厂家,氯化苄储罐生产厂家,氯化苄储罐制造厂家这些相关场所的应急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照度值,以不影响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8.5.4因为蓄光型等非灯具类疏散指示标志的亮度无法达到疏散指示标志规定的亮度在15cd/㎡以上,在黑暗环境下无法进行正常疏散诱导,故一般只能作为疏散的辅助标志。
8.5.5这是对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具体要求。在主干道设置地面或低位墙面的导向光流,紧急疏散中形成一条稳定向前滚动的光带,氯化苄储罐设备厂家,氯化苄储罐生产厂家,氯化苄储罐制造厂家使各安全出口自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