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设备企业,化工设备制造企业,化工设备生产企业本条规定了建筑安全疏散与避难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
疏散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疏散距离,疏散楼梯的形式,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和避难区域的防火防烟性能等,对于保证人员安全疏散与避难至关重要,而这些与建筑的高度、层数或一个防火分区、房间的大小及内部布置、室内空间高度和火灾荷载等关系密切。建筑的疏散和避难设施应结合区域内使用人员的特性、平面布置和疏散规划和上述因素合理确定,使之在火灾时能为人员疏散和避难提供安全保障,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和避难的要求。
7.1.2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疏散出口、化工设备企业,化工设备制造企业,化工设备生产企业疏散楼梯设置的关键性能要求。
一个区域设置多个疏散出口时,要求分散布置,以保证火灾时人员具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径。多个楼层的建筑,无论位于地上还是地下,建筑各层的用途和使用人数均可能各不相同,各层所需疏散宽度会有所差异。因此,沿人员疏散顺序使用的疏散楼梯,从楼层的安全出口开始至楼梯间再到下一层(或上一层)楼梯间,每一层疏散楼梯的宽度均应依次不小于前者,化工设备企业,化工设备制造企业,化工设备生产企业以确保人员疏散过程中不会发生拥堵而延误安全疏散时间。
7.1.3 本条规定了建筑中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原则和基本性能要求。
疏散距离的确定既要考虑人员疏散的安全,也要兼顾建筑功能、空间高度和平面布置的要求,不同火灾危险性场所、不同耐火等级建筑可以有所区别。
本条的房间不包括具有2个及以上安全出口的展览厅、营业厅、化工设备企业,化工设备制造企业,化工设备生产企业观众厅、开敞办公区、候车厅等类似场所,以及生产厂房中的生产车间和仓库建筑中的库房。
7.1.4、7.1.5这两条规定了建筑内疏散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小净宽度和小净高度等的基本要求,以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需要。第7.1.4条规定的各类设施的宽度均为小净宽度,对于有特殊要求者,应在此基础上增大。
本规范规定的疏散出口门为设置在建筑内各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门或安全出口的门,包括疏散楼梯间、化工设备企业,化工设备制造企业,化工设备生产企业电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