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精应用范围和参考用量:
一、油质香精适用于硬糖、饼干及其它烘焙食品等,一般用量为0.2左右,但用丙二醇作溶剂的油质香精也可用于汽水、饮料等,一般用量为0.05~0.1。
二、水质香精适用于汽水、饮料、雪糕、其它冷饮品、酒等,一般用量 0.07~0.15。
三、乳化香精适用于汽水、饮料等,一般用量为0.1左右,混浊剂用量为0.08~0.12。
四、可乐浆状香精适用于汽水、饮料配制底料用,也可直接用于汽水、饮料,一般用量为0.2~0.23(全色),0.05(非全色,另补焦糖色0.15~0.18)。
五、水果型粉末香精适用于糖果、饼干等,糖果、饼干中的用量一0.2,用量约为0.5~1;其它肉类、蔬菜类、家禽类粉末适用于膨化食品,方便食品和汤料,一般用量为0.3~1。
六、食品适用于粉末状食品、食品加工中的食品、膨化食品和休闲食品的涂层中,在食品中的用量一般在0.05~0.3。
七、液体和浆状香精在调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为0.2~0.5,粉末香精在调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为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