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基础材料2:
《境外投资备案表》(需通过相关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加盖企业印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决策文件2: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决议内容应体现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
财务资料2:
经审计的新财务报表,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
投资项目资料: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以证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明确投资的具体方式、各方权利义务等。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尽职调查材料。
其他材料2: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投资行为的合法性。
若有特殊情况或涉及特定行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可能会因政策调整、投资类型和目的地等因素有所不同。企业在办理前,建议先向菏泽市相关商务部门、发改委等咨询详细要求,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以顺利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