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戊醇储罐设备厂家,异戊醇储罐生产厂家,异戊醇储罐制造厂家不同介质和相同介质不同状态的燃气储罐分组之间、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建(构)筑物之间必须保证足够的间距,既要考虑防火、防爆的需要,还要保证正常维修使用的需要。
4.1.8燃气厂站出入口设置,除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考虑发生火灾及紧急事故时人员的疏散和抢修,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本条不仅规定了生产区出入口的数量,也对规模小而占地范围大的厂站的疏散距离作出了规定,保证人员在10min内离开厂站。对较大规模厂站的生产区的出入口做了特殊的规定。
4.1.9气态液化石油气和混合制冷剂的密度约为空气的2倍,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地下、半地下建(构)筑物,以防积存液化石油气酿成事故。如果液化石油气和混合制冷剂在液态下大量泄漏,会在低洼处积存,不利于事故抢险和消除事故隐患。
4.1.10不燃烧实体防护堤是防止储罐或管道发生破坏时,异戊醇储罐设备厂家,异戊醇储罐生产厂家,异戊醇储罐制造厂家液态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外泄而造成更大的事故。
4.1.11燃气气质不同,所需消防系统的工艺不同;燃气气质相同,但规模和运行条件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置也不相同。厂站内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的确定应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规定执行。
4.1.12生产过程中,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容易聚积于厂房上部,厂站上部应具有能有效防止可燃气体聚积的措施,如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通风良好等。
燃气厂站的生产工艺、设备配置和监测控制装置应符合安全稳定供气、异戊醇储罐设备厂家,异戊醇储罐生产厂家,异戊醇储罐制造厂家供应系统有效调度的要求,且应技术经济合理。
4.2.2 燃气厂站内燃气管道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30年。
4.2.3 设备、管道及附件的连接采用焊接时,焊接后的焊口强度不应低于母材强度。
4.2.4燃气厂站应根据应急需要并结合工艺条件设置全站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当全站紧急停车切断故障处理完成后,紧急停车切断装置应采用人工方式进行现场重新复位启动。
4.2.5燃气厂站内设备和管道应按防止系统压力参数超过限值的要求设置自动切断和放散装置。异戊醇储罐设备厂家,异戊醇储罐生产厂家,异戊醇储罐制造厂家放散装置的设置应保证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不得在建筑物内放散燃气和其他有害气体。
4.2.6 进出燃气厂站的燃气管道应设置切断阀门。燃气厂站内外的钢质管道之间应设置绝缘装置。
4.2.7 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相管道上相邻两个切断阀之间的封闭管道应设安全阀。
4.2.8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在充装或卸车作业时,应停靠在设有固定防撞装置的固定车位处,并应采取防止车辆移动的措施。装卸系统上应设置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
4.1.13防雷措施应当按照相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执行。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建(构)筑物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异戊醇储罐设备厂家,异戊醇储罐生产厂家,异戊醇储罐制造厂家应采取相应防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