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罐制造厂家,氨气储罐制造厂家,氨气缓冲罐制造厂家石油天然气站场与相邻厂矿企业的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储存、输送的可燃物质性质相同或相近,各自均有独立的消防系统。当石油天然气站场与相邻厂矿企业的石油天然气站场毗邻布置时,其防火间距按本规范表5.2.1、表5.2.3执行。
4.0.7自喷油井、气井至各级石油天然气站场的防火间距,根据生产操作、道路通行及一旦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消防操作等因素,本规范确定其对一、二、三、四级站场内储罐、容器的防火距离均为40m,并要求设计时,将油井置于站场的围墙以外,避免互相干扰和产生火灾危险。
油气井防火间距的调查:
(1)油气井在一般事故状况下,泄漏出的气体,沿地面扩散到40m以外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2)消防队在进行救火时,由于辐射热的影响,一般距井口40m以内消防人员无法进入。
(3)油气井在修井过程中容易发生井喷,一旦着火,液氨储罐制造厂家,氨气储罐制造厂家,氨气缓冲罐制造厂家火势不易控制。如某油井,在修井时发生井喷,油柱高度达30m,喷油半径35m,消防人员站在上风向灭火,由于辐射热的影响,40m以内无法进入。某油田职工医院附近一口油井,因距医院楼房防火距离不够,修井发生井喷,原油喷射到医院楼房上。
根据上述情况,考虑到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人员集中,经常有明火、火灾危险性大,其防火间距定为45m;相邻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小于居民区,防火间距定为40m。压力超过25MPa的气井,由于一旦失火危害很大,与100人以上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及相邻厂矿企业的防火间距增加50%。
机械采油井压力较低,火灾危险性比自喷井小,故其与周围设施的防火距离相应调小。
无自喷能力且井场没有储罐和工艺容器的油井火灾危险性较小,液氨储罐制造厂家,氨气储罐制造厂家,氨气缓冲罐制造厂家其区域布置防火间距可按修井作业所需间距确定。 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其生产工艺特点、火灾危险性等级、功能要求,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2 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和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甲、乙类液体储罐,宜布置在站场地势较低处。当受条件限制或有特殊工艺要求时,液氨储罐制造厂家,氨气储罐制造厂家,氨气缓冲罐制造厂家可布置在地势较高处,但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
3 当站场采用阶梯式竖向设计时,阶梯间应有防止泄漏可燃液体漫流的措施。
4 天然气凝液,甲、乙类油品储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5.1.3石油天然气站场内的锅炉房、35kV及以上的变(配)电所、加热炉、水套炉等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宜布置在站场或油气生产区边缘。
5.1.4空气分离装置,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位于散发油气,液氨储罐制造厂家,氨气储罐制造厂家,氨气缓冲罐制造厂家粉尘等场所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