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顿蓄电池6FM-24 12V24AH产品简介
雷斯顿蓄电池6FM-24 12V24AH产品简介
雷斯顿蓄电池12V100AH
详细说明: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特点:
密封性: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可靠的安全阀可防止外部空气和尘埃进入电池内部。
免维护:H2O再生能力强,密封反应效率高,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无需补水或补酸维护。
安全可靠:无酸液溢出,可靠的安全阀和防爆装置使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更加安全可靠。
长寿命设计:计算机精设计的耐腐蚀钙铅锡等多元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外壳,极高的密封反应效率,从而保证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长。
性能高:
(1)重量、体积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2)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20℃)。
(3)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电恢复其容量。
(4)无需均衡充电。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确保电池在浮充状态下无需均衡充电。
温度适应性强:可在-25~50℃下安全使用。
使用和运输安全简便: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电池可横向放置,并能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性价比强:雷斯顿蓄电池极高的性能,超长的使用寿命和极低的维护成本,给予用户济实惠的产品
Zui早,对废铅蓄电池的处理均参照1996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3年,《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出台,首次明确了对于铅蓄电池从生产-回收-处置的要求,并于2016年12月重新修订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核心是:加大铅的回收力度。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许可管理制度。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发展阶段:
2008年8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开始施行;2016年6月,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布,其中废铅蓄电池被认定为危险废物。
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的责任:生产者的责任主要是“绿色”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