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菏泽50立方液氨储罐,液氨储罐安全规范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管道输送工程和下列储存容积小于等于10000m³城镇供应工程的设计: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气化站、混气站和瓶组气化站;气瓶装供应站。
我公司主要经营压力管道,A1设计等级,A1制造等级,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球罐设计,低温储罐,高压容器,工业气站,化工设备,非标容器,水罐,储气罐,液氧储罐,液氮储罐,液氩储罐,LNG储罐,二氧化碳储罐,LPG储罐,工业气站设计及总包,特种设备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菏泽50立方液氨储罐,液氨储罐安全规范工程和装置的设计:炼油厂、石油化工厂、油气田和天然气气体处理装置的加工、储存、灌装及运输工程;全冷冻式储存、半冷冻式储存、灌装和运输工程(全冷冻式储罐和半冷冻式储罐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除外海洋和内河水运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设施;轮船、铁路车辆和汽车上使用的装置;
汽车加气站。菏泽50立方液氨储罐,液氨储罐安全规范供应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