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高压容器设计,球罐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制造,非标设备设计公司我公司主要经营压力管道,A1设计等级,A1制造等级,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球罐设计,低温储罐,高压容器,工业气站,化工设备,非标容器,水罐,储气罐,液氧储罐,液氮储罐,液氩储罐,LNG储罐,二氧化碳储罐,LPG储罐,工业气站设计及总包,特种设备
气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2当瓶组间的气瓶总容积大于4m3时,宜采用储罐,其防火间距按本规范第8.4.3和第8.4.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菏泽高压容器设计,球罐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制造,非标设备设计公司瓶组间、气化间与值班室的防火间距不限。当两者毗连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8.5.4瓶组气化站的瓶组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
8.5.5瓶组气化站的气化间宜与瓶组间合建一幢建筑,两者间的隔墙不得开门窗洞口,且隔墙耐火不应低于3h。瓶组间、气化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8.5.3条的规定执行。
8.5.6设置在露天的空温式气化器与瓶组间的防火间距不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8.5.3条气瓶总容积小于或等于2m3一档的规定执行。
8.5.7菏泽高压容器设计,球罐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制造,非标设备设计公司瓶组气化站的四周宜设置非实体围墙,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0.6m。围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8.5.8气化装置的总供气能力应根据高峰小时用气量确定。气化装置的配置台数不应少于2台,且应有1台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