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液化气储罐厂家,浙江省液化气罐厂家,菏泽低温储罐我公司主要经营压力管道,A1设计等级,A1制造等级,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球罐设计,低温储罐,高压容器,工业气站,化工设备,非标容器,水罐,储气罐,液氧储罐,液氮储罐,液氩储罐,LNG储罐,二氧化碳储罐,LPG储罐,工业气站设计及总包,特种设备
江西省液化气储罐厂家,浙江省液化气罐厂家,菏泽低温储罐级瓶装供应站的瓶库一般距面向出入口一侧居住区的建筑相对远一些,考虑与周围环境协调,故面向出入口一侧可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且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0.6m,其余各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Ⅱ级瓶装供应站瓶库内的存瓶较少,故其四周设置非实体围墙即可,但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0.6m。围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主要考虑与居住区景观协调。
8.6.4Ⅰ、Ⅱ级瓶装供应站的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按其级别和气瓶总容积分为四档,提出不同的防火间距要求。
Ⅰ江西省液化气储罐厂家,浙江省液化气罐厂家,菏泽低温储罐级瓶装供应瓶库内气瓶的危险性较同容积的储罐危险性小些,故其防火间距较本规范第8.4.3条和第8.4.4条气化站、混气站中、二档储罐规定的防火间距小些。同理,Ⅱ级瓶装供应站瓶库的防火间距较本规范第8.5.3条同容积瓶组间规定的防火间距小些。
8.6.5Ⅰ级瓶装供应站内一般配置修理间,以便进行气瓶和燃器具等简单维修作业,生活、办公建筑的室内时有炊事用火,故瓶库与两者的间距不应小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