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蓄电池PS7-12报价参数及规格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有关部门在对铅蓄电池生产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保核查、信贷融资、电力供给、安全许可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准入条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全国共有铅蓄电池企业约2000家,企业数量多,规模相对较小,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情况,部分企业生产设备简陋,环保设施不完善,个别企业甚至不具备环保设施,铅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导致铅污染事件频繁发生。
设置严苛规模壁垒
“防护距离限制有利于控制污染影响。早关于防护距离的规定为:年生产规模大于等于10万千伏安时的铅蓄电池厂,根据其所在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的不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800 米、500 米、400米;后面又有提法说统一为1 公里。此次准入条件中400米的规定,与早期标准一致,有利于控制铅酸蓄电池污染隐患的影响范围,也将会淘汰离居民区较近,而无力承担搬迁和新建成本的中、小企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去年5月18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对于现有铅蓄电池或再生铅企业,未依法落实防护距离的,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地级市以上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铅冶炼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本次出台的准入条件将从源头上对行业进行再次深入规范,并且将成为行业入门和规范管理的新门槛。这是对于2011年环保整治成果的巩固,更是除防护距离之外,将新建项目、产能规模、极板流通、生产工艺、节能回收等等多项指标列入环保核查。即使2011年受到环保整治的企业,在2012年的下半年依然需要再次进行准入验收。”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淘汰不合格铅蓄电池企业的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来自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地方环境保护局目前已检查了1744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目前只有229家还在运营。
北京国大联创公司的赵新华女士表示,当下我国铅酸蓄电池生产链中确实存在着污染问题,但这个问题不是铅酸电池所谓的落后造成的,是管理上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努力解决的。
她表示,铅酸电池的污染可发生在三个阶段。一是铅矿的开采和冶炼环节,这主要发生在使用土法生产的小厂矿;二是铅酸电池的生产环节,一些大企业对制造过程的环境保护和安全做得很好,这说明铅酸电池在生产环节的污染是能治理的;三是废铅酸蓄电池的再生环节,现在铅酸电池再生环节常用干法再生技术,其缺点是铅的回收率不高,能耗却不低,应该升级换代。此外,应该坚决取缔手工式的铅酸电池再生作坊。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放弃使用铅酸电池,不再支持它的发展。目前,我国铅酸电池的研发得不到政府的经费支持,大量科技人员不得不转变研究方向,大型企业只得花大钱购买国外技术设备,小企业因陋就简以低成本参与不正当竞争而造成环境污染;再加上管理不力,形成了先进技术与落后技术生产并存的产业格局,既扰乱了市场,也败坏了铅酸电池的名声。”
她表示,美国铅酸蓄电池的用铅量约占全国用铅总量的95%。由于法规健全和有效的管理,铅酸蓄电池生产造成的铅排放仅占总排放量的1.5%。奥巴马政府曾经制定了一个新能源发展规划,其中的15亿美元给了铅酸蓄电池的研发。2008年,美国政府已将铅酸蓄电池生产从主要铅污染源中排除。今后,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应该向轻量化、大容量、长寿命的方向发展;生产方面向节能减排、自动化方向发展;资源利用方面向高循环利用方向发展,以实现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将电池正极接电源正极,电池负极接电源负极。
初充电争两个阶段进行:首先用初充电电流充到电解液放出气泡,单格电压升到2.3~2.4V为止。然后将电流降为1/2初充电电流,继续充到电解液放出剧烈的气泡,比征和电压连续3h稳定不变为止。全部充电时间约为45~65h。
充电过程中应常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电流减半、停止充电或冷却的方法,将温度控制在35~40℃,初充电完毕时,若电解液比重不合规定,应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调整后再充电2h,直至比重符合规定时为止。
新蓄电池次充电后往往达不到容量,应进行放电循环。用20hh时放电率放电(即用额定容量1/20的电流放电至单格电压降到1.75V为止),然后再补充充电电流充足,经过一次充、放电循环若容量仍低于额定容量的90%时,应再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