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三类压力容器企业,国内三类特种设备企业,国内三类储罐企业防火分区应尽量独立设置至少1部消防电梯;防火分区未独立设置消防电梯时,应采取确保安全使用共用的消防电梯的措施。对于规模较大或复杂的建筑,当按照同一时间发生多次火灾考虑时,应提高相应的设防要求。
本条第6款规定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包括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地下汽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本规范规定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均指床位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的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国内三类压力容器企业,国内三类特种设备企业,国内三类储罐企业可容纳的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不包括床位总数少于20床的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可容纳的老年人总数少于20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2.2.7本条规定了地铁车站公共区有关消防救援通道的基本设置要求。有关通道或出入口的技术要求,可以按照相应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定。
消防专用通道或应急出入口是供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进入建筑,国内三类压力容器企业,国内三类特种设备企业,国内三类储罐企业特别是进入地下建筑进行消防救援的专用通道,应满足在灭火救援过程中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在背负救援装备的情况下快速、安全进出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防烟、防火性能,如应急出入口的直径(或边长)不小于1.0m,出入地面的盖板等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开启。
2.2.8 本条规定了消防电梯前室的基本要求。
消防电梯前室应能保证消防救援人员安全使用、国内三类压力容器企业,国内三类特种设备企业,国内三类储罐企业修整和进行灭火救援准备,以及满足救助人员的要求,应具备足够的防烟、防火性能、面积和满足救援要求的尺寸。
2.2.9 本条规定了保证消防电梯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消防电梯在火灾时能安全、可靠运行。
消防电梯的梯井之间、消防电梯的梯井与非消防电梯的梯井之间、消防电梯机房之间、消防电梯机房与非消防电梯机房之间均应相互分隔,以确保每部消防电梯均能独立工作,不受其他电梯或电梯机房事故或火灾的影响。机房直通屋面的门的耐火性能视具体情况而定,国内三类压力容器企业,国内三类特种设备企业,国内三类储罐企业并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